鹅湖之辩 - 弦外之音

/ 0评 / 0

距今一千年,在鹅湖山(今江西省铅山县),朱熹与陆氏兄弟有一场关于如何学习的学术辩论。

朱熹认为教学课程应该要格物,格物与传统教科书上的方法背道而驰。格物强调一开始不需要先学理论,而是先学具体的事物,学了很多之后,再把它归纳成理论。

格物的教学方法会更适合入门,更容易理解,没有太多抽象的理论。

陆氏兄弟认为从具体的事物开始学太繁琐了,教学应该从理论开始教,这也是我们传统教科书上的教学方法,因为理论具有抽象与通用性,学会了可以一通百通,但是就是不太容易理解。

在鹅湖之辩的最后,朱熹用了一句话概括这两种方法的特点:"盖言理,则无可捉摸,物有时而离;言物则理自在,自是离不得。"。

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如果单讲理论太抽象了,没有东西抓起来看一看,有时候听的人就不知道讲的人在讲什么,"物有时而离"指的就是理论和具体的事物脱离开来。后半句的意思是,如果我们讲一个东西,这个东西其实是包含道理的,用这种方法来学,讲的这个具体的东西与它对应的道理是分不开的。我非常认可朱熹这种格物的思想,拿一样东西(物)来学习,学到一定境界之后,再把它归纳成理论。


本文大部分内容转载自张银奎老师的《在调试器下理解RK3588》一书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